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第四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聯席會會議紀錄
時 間:109年12月04日(星期五)晚上6時30分。
地 點:媚力泊咖啡林森店(高雄市新興區林森一路195號)
出席人員
理事:計9人
(應出席9人,實到9人,請假0人,缺席0人,詳見簽到表)
監事:計3人
(應出席3人,實到2人,請假1人,缺席0人,詳見簽到表)
列席人員:計1人(總幹事為李容禎)
主席:余詠禧
紀錄:李容禎
主席致詞:
討論提案:
第一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審定會員入會及退會案。
決 議:通過邱彥慈、陳函菻、莊昀蓉、楊姍樺、林芯而、蕭妡屹、
王玲筑,共7位會員入會案及尹凱笛1位會員退會案。
第二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本會成立10週年慶祝活動案。
決 議:通過以「本會歷年照片回顧」及「贈送會員10週年紀念品」
作為本會成立10週年慶祝活動內容。
第三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本會定存重新彙整案。
說 明:目前本會有5張定存,存入時間及時期皆不相同。是否需要
整合成一張?
決 議:通過將5筆定存重新彙整成2筆:
每年會務準備金
80~100萬元
第四案:蔡淑芬理事提案。
案 由:財務委員第三季財務報告。
決 議:向理監事會匯報109第三季收支狀況,並請各委員會提供明
年度各項會務之經費預算。
第五案:蔡淑芬理事提案。
案 由:討論關於代表本會出席活動之相關補助支出名目以及公
共關係費之支出原則。
說 明:本會為人民團體,無法為工讀生投保勞工保險,工讀生出
席活動以「其他業務費」處理之。會員代表本會出席活動則
支付出席費。
決 議:1. 追認同意以「其他業務費」項目支付工讀生參與本會協
辦之推廣活動於「109.11.07世界中風日在高雄」之出席
費每人每次500元。
2. 追認同意支付本會代表參與本會協辦之推廣活動於
「109.11.12~15樂齡智慧生活展」之出席費(500元)及交
通費(150元)。
今後舉凡本會主/協辦之推廣活動,每場出席人數上限為4人,可補助出席費及交通費;代表本會出席有檢附公文之政府機關會議者,可補助出席費及交通費,但若該會議有補助出席費者,則不可重複申請本會補助。
公共關係費贊助原則:
(1)高雄市各公會的大會贊助仍維持以往。
(2)外縣市大會贊助僅限南區(台南及屏東)之聽語相關公
會為主,贊助費1500元。
第六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之餐費建議調高。
說 明:本會理監事聯席會餐費原訂每人250元,因近年物價上漲,
若遇到需要利用外面餐廳做討論時,原訂餐費較低,造成無
法找到合適價位餐廳的窘境。
決 議:理監事聯席會議餐費預算提高至300元/人。另外,理監事聯
席會議停車費補助,憑發票及收據(含統編)上金額補助,補
助金額上限為100元/次。並將理監事聯席會議相關重要決議
同步登錄在「理監事交接本」上,以便日後查閱。
第七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明年度財務預算案。
決 議:同第四案討論內容。
第八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明年度工作計畫案。
決 議:請各委員會提供明年度工作計畫,並於2月底前登錄於理監
事群組之記事本中。
第九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報告本會設立社團法人代辦執行進度案。
決 議:目前郵局定存及玉山長照帳戶尚未完成負責人變更,預計明
年會員大會前完成更名手續。
第十案:莊維儀理事提案。
案 由:關於請衛福部釋疑「針對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在長照執行
語言溝通項目之限制」一案之進度報告。
決 議:於11月中再度與衛生局督導溝通釐清疑慮並知會本會即將
發文衛福部釋疑,預計今年底至明年初完成發文,並同步發
文給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備查。
第十一案:追認張炳鑫常務理事提案。
案 由:本會協辦社團法人高雄市腦中風病友協會所主辦之活動
「2020世界中風日在高雄」案。
決 議:同意協辦該活動,將向主辦單位承租兩個攤位進行闖關及
衛教活動。
第十二案:追認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關於本會協辦今年聽語學會年會案。
決 議:1. 理事同意協辦。
2. 本會補助聽語學會年會點心費用2萬元,本會會員可
免費參加聽語學會年會。
第十三案:追認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本會協辦2020亞洲樂齡智慧生活展一案。
決 議:由余詠禧、莊維儀、白依婷、李容禎代表本會出席活動。
第十四案:追認蔡淑芬理事提案。
案 由:關於高雄市助產士公會會員大會贊助禮金案。
說 明:高雄市助產士公會之前未曾贊助本會舉辦之會員大會,今
年第一次邀請本會參加於109.11.28舉行之助產士公會會
員大會。
決 議:本會由龔曉梅常務理事代表出席,並致贈禮金1200元。
第十五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決議明年春酒/會員大會之地點、會員禮、來賓禮、摸彩
禮…等支出。
決 議:1. 通過以「高雄夢時代雅悅會館」為明年春酒/會員大會
之地點。選擇早鳥方案二,菜色免費升等1000元。
通過以「現金800元」作為親自出席會員禮,「現金500元」作為委託出席會員禮,摸彩禮券共計2萬元,來賓禮為沐浴乳。
會員大會暨春酒宴之日期暫訂為110/03/07(日)。
第十六案:追認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是否出席或贊助桃園語言治療師公會第四屆第二次會
員大會暨聯誼餐敘。
說 明:桃園語言治療師公會邀請本會參加其會員大會。
決 議:通過回覆桃園語言治療師公會因距離遙遠不克參加且不贊
助禮金。
第十七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下次理監事會議開會時間地點。
決 議:下次理監事會議開會時間為110/02/19(五)晚上18:30,
地點未定。
臨時動議
第一案:余詠禧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是否仍續聘兩位總幹事一案。
說 明:目前前任總幹事與新任總幹事之交接工作還沒有完成,而且
本會行政事務繁瑣,需投入較多人力,唯總幹事皆為正職語
言治療師,須利用公餘時間才能協助處理會務。建議明年度
維持聘任兩位總幹事。
決 議:同意仍維持2位總幹事處理會務。
第二案:莊維儀理事提案。
案 由:討論110年度本會不再承接衛生局長照特約單位之業務,如
何媒合符合長照資格之會員與長照需求單位一案。
決 議:1.通過,設立長照LINE群組,將長照單位徵才訊息公布於
LINE群組,由會員自行接洽業務。
2. 於會員大會暨春酒宴上放上長照LINE群組QR code供會
員掃描加入。
3. 向會員傳達本會可做為「業務責任險」之承保單位,保
費計算為1年期,中途異動或退出皆不可退費。原則上
明年繼續。
第三案:莊維儀理事提案。
案 由:成立各類公聽會「興趣小組」案。
決 議:通過可成立各類公聽會「興趣LINE小組」,群組內僅用於
傳遞公聽會相關訊息,並廣邀會員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