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一、
時 間:106年08月12日(星期六)下午六時整
二、
地 點:博多義
三、
出席人員
(一)、
理事:計8人(應出席8人,實到6人,請假2人,缺席0人,詳如簽到簿)
(二)、
監事:計2人(應出席2人,實到2人,請假0人,缺席0人,詳如簽到簿)
(三)、
列席人員:總幹事 魏良育
(四)、
主 席:龔曉梅 紀 錄:魏良育
四、
主席致詞:(略)
(一)、
秘書處報告:詳見附件一
(二)、
106年學術委員會工作報告:詳見附件二
五、
討論提案:
第一案:龔曉梅理事長提案
案 由:審定語言治療師入會及退會案。
說 明:莊維儀、王嘉濬、黃雅婷、廖庭芳等四人入會資格審查。方柏翔、陳素苓、李雅萍、羅睿瑄、曾琬婷、林廷彥、鄭雅方、蔡宗顯、邱怡璇、吳家蓁等十人申請退會。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龔曉梅理事長提案
案 由:討論贈送第二屆理監事感謝禮。
說 明:感謝第二屆理監事的辛勞,上次會議照案通過贈送感謝禮,本次會議由理監事們提供禮品建議,再行表決。
決 議: 贈送冰酷杯加上刻字,如超過金額500元,則改成送禮券。此部分由江姿會理事詢價冰酷杯,由黃佳真常務理事詢問廣告印刷。
第三案:張炳鑫常務理事
案 由:公會是否可對於公會指定參加活動或相關會議的會員,擬給予出席費與交通費補助。
說 明:上次會議決議待詳查會議紀錄後,本次會議再行修正與調整。經查歷年會議紀錄(附件三),本會於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決議通過,「理監事代表公會出席會議補貼車馬費,高雄市以外交通費實報實銷,高雄市區交通費每次150元」。第二屆第五次理監事會決議通過,「出席理監事會會議的理監事可申請停車費但不知付出席費」。
決 議:會員參加公會主辦或協辦之推廣活動,經理監事會同意,則給予出席費與交通費。出席費:四小時以內含四小時,出席費五百元,四到八小時以內含八小時,出席費1000元,每日最高補助1000元。交通費:高雄市以外交通費實報實銷,高雄市區交通費每次150元。
第四案:龔曉梅理事長
案 由:會員在臉書如有不當發言或行為,可否封鎖臉書留言。
說 明:會員在臉書如有不當發言或行為,可否封鎖臉書留言。
決 議:未達半數,此案不通過。
第五案:魏良育總幹事
案 由:是否更改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會員福利補助說明
說 明:如附件四,上次會議提出的東部會員補助修正案,是否更改於公會會員福利補助說明中,並於網站公告。另今日提案三之結論,是否一併修改於會員福利補助說明。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龔曉梅理事長提案。
案 由:擬定下次開會日期
決 議:訂於十一月六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六點半,地點另行通知。
六、
臨時動議:
第一案:動議人:余詠禧理事 附議人:龔曉梅
案
由:謹提「預計10/21日主辦的桌遊課程因經費有限,是否取消」乙案,請審議。
決
議: 照案通過。
七、
散會:下午九時整
附件一
秘書處4-7月工作報告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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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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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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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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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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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106018租借高醫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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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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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106019-106年常年會費繳費通知 補阮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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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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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106020租借高醫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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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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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篩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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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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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高屏區醫療區域輔導與醫療資源整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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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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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治療師節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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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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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國際護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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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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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高雄市醫檢師公會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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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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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各式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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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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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會務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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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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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會務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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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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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會務申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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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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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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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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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秘書工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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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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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會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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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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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買秘書處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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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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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事務所資料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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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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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會員研習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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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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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會員生產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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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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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會員年費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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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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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積分審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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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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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研習會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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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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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研習會google報名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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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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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出入會證明書共2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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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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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歷屆理事會與會員大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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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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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與存簿金額 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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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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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重要法案修正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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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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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輔具評估報告書修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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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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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費繳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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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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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網站資訊,刪除會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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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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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刊登求職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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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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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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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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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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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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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臉書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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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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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文件檔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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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2017年學生委員會工作表
月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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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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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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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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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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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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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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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能復健
(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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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醫大
(W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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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姿吟、楊琮慧、曹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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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詠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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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費:1600*3=4800
場地費:2400
影印/文具/雜支: 1600+45
申請學分:800
Total:9645
|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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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
(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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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醫大
(CS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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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珮
蘇姵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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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筱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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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費:1600*4=6400
講師交通費:1490*2=2980
場地費:4500
影印/文具/雜支:約2000元
申請學分:400
Total: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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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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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能復健(聽力師公會)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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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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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文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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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詠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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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支出10000
學分費:1300元
場地費:0
Total: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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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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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遊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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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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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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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文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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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費:1600*8=12800
助教:800*8=6400
講師交通費:1200*2=2400
講師住宿費:約3000
講師餐費:100
影印/文具/雜支:約3000元
場地費:
申請學分:800元
Total: 元
|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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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語學會年會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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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榮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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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詠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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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負責一場點心的支出:10,000元
公會會員免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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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預算:85,000
附件三
歷屆會議記錄摘要
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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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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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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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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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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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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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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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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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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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一律先收報名費,並統一採劃撥繳費,劃撥費用算入報名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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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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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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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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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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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提早申請費用會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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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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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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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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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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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課程除網路公告外,再以e-mail方式通知全體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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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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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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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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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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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能在每次會議之前將議程先送交各位理監事;審議入會的時候,能夠將人數寫出,以便核對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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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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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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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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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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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得視會務需要設置秘書處,設「總幹事」一人,其下設「幹事」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解聘時亦同。本會理監事不得兼任會務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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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
3
|
會員大會
|
條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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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會費:入會費2000元,半年內由其他公會轉入、或由本會退會半年內再申請入會者,其入會費為1500元;2. 常年會費:常年會費每年繳納新台幣陸千元,繳納時一律以年為單位繳清陸千元,退會時以未到季為單位退還當年度剩餘常年會費。;3. 由其他公會轉入及新申請入會者,按申請入會時間以季為單位計算該年度會費。;4.
申請退會者需確認已繳清當年度會費,並以當年度剩餘時間以季為單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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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12
|
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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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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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出席費,一部分為禮券、一部分為部分購買禮品。頭獎5000元禮券、二獎為7吋平板,三獎餐券2張,四獎烤箱,五獎鬆餅機,六獎隨行杯,七獎至十獎為500元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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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
8
|
理監事會
|
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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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出席禮物;摸彩預算42000
|
第二屆
|
12
|
理監事會
|
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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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禮卷出席費; 摸彩獎項:5000現金*1、3000現金*2、2000現金*3、1000現金*8、500元現金*10、翰品酒店雙人券999元*5、聚火鍋雙人券(850元)*10、國賓電影雙人票340元*30、唱歌娛樂獎100元*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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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4
|
理監事會
|
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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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免費參加,有攜伴者第一位需自費500元,餘額由公會補助,第二位以上需全額自費800元,不佔位子者「4歲以下孩童」不計費;4~12歲孩童收費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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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10
|
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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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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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會議記錄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寄發給全體理監事審閱,若對記錄內容有疑義請於兩天內提出,逾期視同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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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
4
|
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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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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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推廣費的贊助金額決議為每次贊助1500元,對象暫訂為10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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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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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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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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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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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代表公會出席會議補貼車馬費,高雄市以外的交通費實報實銷;高雄市區之交通費每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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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7
|
理監事會
|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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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補助一次五百元,住院補助最多一年兩次,一次五百元。另外為鼓勵會員參與學術活動提升專業能力,公會補助每位會員每年六百元報名費;若參加聽力語言學會舉辦的國際性學術會議,依報名費多寡提供補助最高補助金額為一千元。申請人限本會有效會員,申請時請依申請類別提出證明(出生證明、診斷證明、研習費報收據)請註明會員姓名或語言治療師公會。今年度尚未申請的會員尚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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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
10
|
理監事會
|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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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第一屆第七次理監事決議之會員福利辦法第四條規定(參加聽力語言學會舉辦的國際性學術會議,補助費用視報名費金額而定,如報名費2000元以內補助二分之一,最多補助1000元。),爾後研習費補助每位會員每年至多補助600元
|
第二屆
|
3
|
理監事會
|
補助
|
理監事會議餐費上限:250元。各委員會的工作會議餐費:110元。研習會工作人員含工讀生:都提供餐,上限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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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
5
|
理監事會
|
補助
|
補助會員研習費600元,如果是由公會匯款,30元手續費應由會員負擔,亦即本公會實際匯出金額為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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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
5
|
理監事會
|
補助
|
出席理監事會會議的理監事可申請停車費,但不支付出席費
|
第二屆
|
7
|
理監事會
|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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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委員修訂本會【會員福利補助辦法】生產補助費每次500元;2. 住院慰問金每次500元(每年最多2次); 相關專業研習費補助每年每位600元(補助不局限於ST積分,本會保有審查研習課程補助與否之權利)
|
第二屆
|
9
|
理監事會
|
補助
|
參加公會會議或研習等活動均需自付交通費(自強號去回724元),以至於東部會員參加會員大會等重要公會活動之意願低落。建議公會能比照補助研習費方式,補助東部會員一部分交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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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
|
2
|
理監事會
|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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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第二屆第九次理監事會會議決議"補助東部會員參加公會重要活動及研習支交通費用",補助內容限東部會員參加本公會會員大會,補助辦法為以高雄至東部車票實報實銷,如自行開車則可以台鐵自強號來回費用計算(高雄至東部區間)
|
第一屆
|
2
|
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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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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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社會局核准函說明五:會務發展準備基金應按預算收入總額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十範圍內逐年提列。本年度提撥百分之四,往後依公會財務再決定是否逐年提撥至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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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
1
|
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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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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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職員(理事、監事)不得兼任工作人員,且不得聘僱理事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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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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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理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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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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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上一屆理監事禮物500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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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會員福利補助說明
第一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 制定
第二屆第六次理監事會議
修訂
第三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
修訂
本會為關懷會員以及鼓勵會員參與學術活動提升專業能力提供補助如下:
1.
生產補助費每次500元
2.
住院慰問金每次500元(每年最多2次)
3.
研習費補助每年每位600元(補助不局限於ST積分,本會保有審查研習課程補助與否之權利)
4.
東部會員參加本公會會員大會:補助辦法為以高雄至東部車票實報實銷,如自行開車則可以台鐵自強號來回費用計算(高雄至東部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