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時 間:101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六時三十分
地 點: 黑浮咖啡(高雄市鼓山區)
出席人員:張炳鑫、許哲瑋、楊逸民、江姿慧、龔曉梅、蔡淑芬、石芳毓、余玻莉、丁筱柔、黃千賢、黃佳真、陳素苓、蔡欣宜等員 (如簽到單)
主 席:張炳鑫
記 錄:蔡欣宜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介紹新任的理事丁筱柔、陳素苓,新任的監事黃佳真。
三、報告事項
秘書處會務報告
四、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人:張炳鑫理事長。
案 由: 推選常務監事
說 明:原常務監事蔡青芬因故辭職,依公會章程第17條規定遇常務監事出缺時,由監事會補選之。
決 議: 由黃佳真當選常務監事。
第二案:提案人:蔡欣宜總幹事。
案 由:審定語言治療師入會、退會案。
說 明:從尚儀、王秋鈴、陳素苓、顏秀靜,4員入會資格審查。林雅淨、李貞怡、曾之芳等3員退會案。
決 議:全數通過。
第三案:提案人:楊逸民常務理事。
案 由:討論參加語言治療師全國聯合會籌備會議相關事務
說 明: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章程,第15條,理事十八人改為十七人;第39條,常年會費每人每年新台幣六百元改為一千五百元。另本會推舉發起人代表為張炳鑫、許哲瑋、楊逸民、陳素苓、丁筱柔共五位。
決 議:全數通過。
第四案:提案人:蔡欣宜總幹事。
案 由:擬定下次開會日期
決 議:6/18星期一晚上6:30(地點另行通知)
五、臨時動議:
第一案:提案人:許哲瑋
案 由:關於繼續教育課程一案
決 議:本年度擬辦理三場繼續教育課程,辦理的方向朝1.失語症評估2.兒童語言與醫療法律或醫學倫理課程3.聽能復健,這三方面來擬定並邀請臨床講師。
六、散會:下午八時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