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名額:契約語言治療師(職務代理人)1名
主要業務:語言治療復健相關業務(含成人與小兒)
辦公地點:高雄市立民生醫院復健科
所需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若有同類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
契約期間:自契約日起至113年12月28日止(若留職停薪者提前復職,則依規定辦理終止契約停止僱用,不得異議。)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能報名)。
2.大學以上語言治療相關科系畢業。
3.領有語言治療師證書(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受理報名)
4.具語言治療師經驗尤佳。
5.曾從事小兒及長照語言治療師相關工作者/具教學醫院經歷及臨床教師資格者尤佳。
薪資:55,060元(本薪21,592元+專業加給28級33,468元),含勞健保,得視醫院營運績效及業務表現每月核發給績效獎金。
報名日期及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05月31日止,若徵人期間延長以院方網站公告為主
2.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院人事室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3.郵寄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復健科契約語言治療師(職代)』、姓名及通訊電話
繳交資料:報名時檢送下列資料影本並請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共3份,並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後簽名。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一或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自傳請勿空白)(請於相關檔案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業務證照及繼續教育積分需具備可執業資格(附積分證明或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服務年資證明(請附服務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勿附投保證明,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5.其他需繳附文件。(如有更改姓名,請檢附戶籍謄本)
甄選採面試方式。
甄選時間: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另行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請隨時留意。
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公告本院網站及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3.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依法究辦。
4.甄選成績達60分以上者擇優錄取(成績未達60分者,均不予錄取)。
5.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禁菸,請確實遵守菸害防治法相關規定。
6.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
7.錄取後須於報到前於本院完成新進人員體檢始可報到,但,經檢查發現有傳染病者不予錄用。
8.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者,應立即終止報到。
9.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10.應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課、 上班,則取消應試,不再另行公告。
11.經本院甄選錄取人員, 因故自願放棄錄取時,請填寫自願放棄錄取確認書,以利本院通知備取人員或辦理下次公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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