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時 間:民國 103年2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00
地 點:臺大兒童醫療大樓4樓討論室(台北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8號)
主 席:蘇心怡理事長
出席人員:理 事—蘇心怡、曾淑芬、林峯全、彭昶仁、張炳鑫、鄭宇翔、
陳美慧、陳念筑、韓 菁、陳怡仁、王雅慧、楊逸民、
楊菁菁、曹 真、楊淑靖
監 事—翁舜頤、陳素苓、柯美如、簡欣瑜、林佩穎
列席人員:張妙鄉 、張馨予、顏禎慧、李家汎
請假人員:理 事—鄭宇翔、楊菁菁
監 事—無
出席人數:理事13人(請假:2人),監事5人;列席人員4人
記錄:王淑華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宣讀第一屆第二次理事、監事會會議記錄
四、報告事項
1.
勞保核備已完成。
2.
健保核備已完成。
3.
會徽已邀請專業設計師設計完成。
4.
名片邀請專業設計師設計完成,並已印製完成。
5.
祕書處聯絡地址變更為台北市敦化北路199號5樓。
6.
102年會費及常年年費已經於102年10月收齊,並已寄發收據給各會員。
7.
各公會會員執業場所資料庫已收集完成,並已建置資料庫。
8.
聘請日丰會計師事務所處理帳務工作。
9.
邀請新竹市語言治療師公會加入本會。
10. 已向中華電信申請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域,網址為taiwanslpu.org.tw。
11.
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已委請專業設計師設計,並建置內容。
12.
進行語言治療師職場調查,就現階段語言治療人力資源運用、語言治療服務現況及全聯會願景等相關議題設計問卷,以提供全聯會更新人力資料庫。
13.
關於「治療師與治療生業務責任保險」資料收集,目前確認有國泰產物保險、新光產物保險兩家公司可以承保。
五、討論提案:
提案一、 提案人:祕書處
案由:訂定繼續教育年度計畫。
說明: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中提出訂定繼續教育年度計畫,是否依年度預算,提出本年度發展重點項目及時程,訂定繼續教育發展計畫。
決議:請由學術暨專業發展委員會就時間、地點、課程、講師等提出規畫內容,在符合年度預算的情形下,舉辦1~2次課程;並在下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提出本年度相關課程計畫討論。
提案二、 提案人:法規委員會
案由:制定與其他單位合辦(協辦)課程辦法。
說明: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中提出與其他單位合辦(協辦)課程,就協辦模式提起討論。與其他單位合辦(協辦)課程辦法請見附件一。
決議:以當年度預算及活動收支平衡為原則,符合語言治療專業推廣,同意繼續教育課程及活動辦理辦法。
提案三 提案人:祕書處
案由:必須對語言治療師實習生有清楚定義,以免造成評鑑時之混淆。
說明:語言治療師納入教學醫院評鑑中之醫事人員C組,評鑑內容包涵PGY學員教學與與實習生教學兩部分,目前語言治療師實習生有大學部與研究所兩部分,大學部之實習時間較固定且完整,研究所部分較片段且不固定,若我們不針對此部分加以定義及說明(如:本職類實習生指大學部語言治療學系之實習生,不包含研究所實習生),屆時由評鑑委員自行決定對於實習生身分的定義,恐怕造成評鑑時資料片段不完整等問題,但仍須考慮此定義是否容易造成研究所學生找實習場所不易之負面效應。(護理師的部分與我們有類似的問題,她們定義護理系實習生為大學部,不包含研究所的實習生)
決議:贊成目前本職類實習生以大學部語言治療學系之實習生為主,不包含研究所實習生;會再邀請各相關系所負責實習課程之人員,針對研究生實習部分做後續規畫,並行文醫策會提出醫療評鑑建議。
提案四 提案人:蘇心怡理事長
案由:是否參加台灣醫療品質促進聯盟。
說明:收到台灣醫療品質促進聯盟的邀請,台灣醫療品質促進聯盟由全國性醫事專業團體及病友組織組成之公益性聯盟,致力於提升台灣醫療品質、維護全民身心健康,成員多為醫事團體相關之公會聯合會,請討論表決本會是否要加入。
決議:贊成新年度編列預算,參加台灣醫療品質促進聯盟。
提案五 提案人:蘇心怡理事長
案由:102年收支決算報告。
說明:102年收支決算 (102年7月至102年12月31日),請見附件。
決議:同意通過102年收支決算。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