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時 間:100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六時三十分
地 點: 滴水访(高雄市左營區號)
出席人員:張炳鑫、許哲瑋、楊逸民、龔曉梅、蔡淑芬、李貞怡、黃千賢、蔡欣宜等員 (如簽到單)
請假人員:王鳳妃、石芳毓、江姿慧、蔡青芬、余玻莉
主 席:張炳鑫
記 錄:蔡欣宜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人:張炳鑫 理事長
案 由:審定語言治療師入會案。
說 明:王立、蘇格柔、呂文華、丁筱柔、許羢庭、蔡宜霖、陳智媗、蕭育倫、許天華、廖靜怡、林雅淨、羅梅英、陳佳凌、洪郁涵、王惠宜、林怡燕等16員入會資格審查。
決 議:全數通過。
第二案:提案人:張炳鑫 理事長。
案 由:討論是否為各理監事印製統一格式名片。
說 明:為因應行政與業務需求,代表公會出席會議,拓展公會的業務及能見度。
決 議:同意印製理事長、常務理事與常務監事等職務代表的名片。
第三案:提案人:張炳鑫 理事長。
案 由:討論是否為會員投保團體意外險
決 議:由秘書處再和保險公司討論關於執行業務險的部分,保險公司是否願意承保以及收費標準,看公會能否負擔此筆費用。若是無法負擔會員是否願意部分負擔,可於下次會員大會時將該案提出討論。
第四案:提案人:張炳鑫理事長。
案 由:討論林佩 君請辭總幹事職務
說 明:林佩 君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總幹事職務。
決 議:全數通過林佩 君請辭,由蔡欣宜接任本會總幹事。
第五案:提案人:張炳鑫 理事長。
案 由:擬定下次開會日期
決 議:訂於12月12日 星期一 晚上6:30,地點另行通知。
五、臨時動議:
第一案:提案人:龔曉梅 理事
案 由:是否購買紀念品,送給會員。
決 議:下次開會時請各委員提出約500元以內的紀念品品項再行決議。
第二案:提案人:許哲瑋 常務理事
案 由:部分較重要事項是否用郵寄方式傳達,避免有些人沒有上網查看而錯失許多資訊
決 議:由秘書處負責調查會員們自己方便收信的方式:是郵寄或是電子郵件,今後訊息通知就依照會員所選擇的聯絡方式通知。
第三案:提案人:李貞怡 理事
案 由:公會可否要求學會或衛生局當局有任何限制名額的課程,可以通知公會以利會員能在第一時間內得到訊息以利報名。
決 議:由秘書處負責連絡。
六、散會:下午八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