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
第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100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六時三十分
地 點:春木咖啡 (高雄市三民區河堤路592號)
主 席:張炳鑫
記 錄:林佩君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會務報告
1、發文予高雄市各醫療院所、特殊學校,請轉知所屬語言治療師於6月30日前加入公會。
2、辦理會員入會手續
3、印製公會收據及會員證
4、設置公會部落格及製作公會logo
四、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人:林佩君總幹事
案 由:審定語言治療師入會案。
說 明:施佳蓉、李雅萍、石芳毓、黃千賢、蔡淑芬、曾菊香、余玻莉、黃佳真、陳如香、吳明峰、呂文琬、鄭居安、許婷婷、王鳳妃、陳素華、翁詩雲等16員入會資格審查。
決 議:全數通過。
第二案:提案人:張炳鑫理事長。
案 由:討論會務基金提撥率。
說 明:依社會局核准函說明五:會務發展準備基金應按預算收入總額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十範圍內逐年提列。
決 議:本年度提撥百分之四,往後依公會財務再決定是否逐年提撥至百分之十。
第三案:提案人:林佩君總幹事
案 由:擬定下次會議時間。
決 議:100年9月26日(一)晚上6點30分,地點另行通知。
決議:通過。
五、臨時動議:
第一案:提案人:王鳳妃理事
案 由:能否比照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參加在網路視訊課程,得到專業學分認證。
決 議:網路視訊課程學分認證是由台灣聽力語言學會負責,由教育委員會代為向學會建議。
第二案:提案人:林佩君總幹事。
案 由:請辭總幹事一職
決 議:不通過,林佩君總幹事繼續留任。
第三案:提案人:張炳鑫理事長。
案 由:關於林佩君總幹事退回4-6月總幹事津貼,今後不支領總幹事津貼,改任無給職。
決 議:通過。
六、散會:下午九時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