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會議紀錄
時 間:100年3月13日(星期日)下午六時三十分
地 點:耕讀園餐廳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665號)
一、主席致詞。
二、選舉事項:選舉第一屆常務監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
(一)推選選務工作人員
(二)開票結果:
1. 當選常務監事或監事會召集人:蔡青芬2票。
2. 當選常務理事:張炳鑫6票、許哲瑋6票、楊逸民5票。
3. 當選理事長:張炳鑫2票。
三、移交。
四、討論提案:
第一案:決定本會會址處所案。
本會會址擬設於本市左營區民族一路
901巷26弄6號5樓之1,無償借用。
901巷26弄6號5樓之1,無償借用。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聘任本會總幹事等工作人員案。
案由:選任職員(理事、監事)不得兼任工作人員,
案由:選任職員(理事、監事)不得兼任工作人員,
且不得聘僱理事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及姻親。
決議:1.林佩君請辭理事職務,擔任本會總幹事一職,
津貼2000元/月。
津貼2000元/月。
2. 王鳳妃遞補理事。
第三案:理事會追認籌備會期間二十二位會員入會資格。
決議:通過。
五、臨時動議:
第一案:依據100年工作計畫,推選各委員會負責人。
決 議:教育委員會由許哲瑋、龔曉梅擔任;
財務委員會由蔡淑芬、石芳毓擔任;
法規及健保委員會由楊逸民、李貞怡擔任;
專業倫理委員會由江姿慧擔任。
第二案 :設置可供會員使用的網路平台。
決 議:通過。
第三案:理監事代表公會出席會議是否補貼車馬費。
決 議:高雄市以外的交通費實報實銷;
決 議:教育委員會由許哲瑋、龔曉梅擔任;
財務委員會由蔡淑芬、石芳毓擔任;
法規及健保委員會由楊逸民、李貞怡擔任;
專業倫理委員會由江姿慧擔任。
第二案 :設置可供會員使用的網路平台。
決 議:通過。
第三案:理監事代表公會出席會議是否補貼車馬費。
決 議:高雄市以外的交通費實報實銷;
高雄市區之交通費每次150元。
第四案:擬定下次會議時間。
決 議:下次會議時間訂為民國100年6月20日下午六時三十分。
第四案:擬定下次會議時間。
決 議:下次會議時間訂為民國100年6月20日下午六時三十分。
六、散會:下午九時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