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職能治療師公會、高雄市語言治療師公會、高雄市聽力師公會
協辦單位:高雄醫學大學職能治療學系
二、課程目的: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最新修訂之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辦理(衛部醫字第1041668690號令修正),其中第十三條規定醫事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120點以上: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相關法規。前項第二款到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超過二十四點以二十四點計。
三、課程日期:107年09月02日(星期日)8:30AM~4:20PM。
課程地點:高雄醫學大學濟世大樓CS-301教室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